终审裁定:中国足协原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受贿案维持原判 获刑十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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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前主任王小平受贿案作出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结果。

此前,一审判决已于2025年7月30日由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布。法院认定王小平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以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同时对其受贿所得及相关收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该案进入二审程序后,法院审理确认了一审认定的事实与法律适用。王小平于2025年4月在一审开庭,检方指控其受贿金额较大,相关款项与为多家俱乐部在球员违规处罚方面提供关照有关。

据媒体此前披露,本案控辩双方意见存在明显差异。王小平家属方面曾提出,指控主要依赖言词证据,对涉案资金的具体来源与去向并未完全查实。

公开资料显示,王小平于1982年自北京体育学院毕业,后任教于武汉大学。1988年他转入中国政法大学,从事体育教学与科研工作,期间取得法学学位,为其后来在体育法领域的研究打下基础。

2002年,在王小平的推动下,中国政法大学成立了体育法研究中心。他在2019年11月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岗位退休,随后接受返聘。

在2009年中国足球界反腐整顿后,新组建的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于北京成立,王小平出任主任。该委员会由法律及体育领域专家共同组成。2019年中国足协换届后,王小平继续担任纪律委员会主任一职。